常見情況・應訊

律師陪同應訊:警詢、偵訊前的準備

收到通知書不代表你一定有罪,但筆錄會一路跟著案件走。去之前,先把經過與證據整理好。

應訊前四步

從收到通知到應訊當天

  1. 01

    確認通知內容

    是哪個單位、什麼案由、哪一天、承辦人是誰。看不懂就打電話問。

  2. 02

    預約律師

    說明經過,讓律師判斷你可能的角色與要注意的地方;需要時間就先協調日期。

  3. 03

    整理資料

    對話紀錄、匯款紀錄、求職或貸款的廣告,依時間順序整理。

  4. 04

    應訊當天

    依你的狀況,律師可以陪同在場並陳述意見。

應訊當天

要帶的東西

  • 身分證件與通知書(或傳票)
  • 對話紀錄、匯款紀錄的截圖或列印(原始資料保留在手機裡)
  • 求職或貸款的廣告、對方的聯絡資料
  • 你整理好的時間經過
  • 已經報案的話,帶報案三聯單

常見問題

應訊常見問題

收到通知書可以不去嗎?

不建議。經合法通知、沒有正當理由不到,警察可以報請檢察官核發拘票(刑事訴訟法第 71 條之 1);地檢署的傳票,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,也可以拘提(第 75 條)。通知書的真假怎麼分辨、證人和犯罪嫌疑人有什麼不同,整理在〈收到警察局通知書寫詐欺怎麼辦?〉。

可以改期嗎?

通常可以跟承辦員警或書記官聯絡協調,說明原因(例如需要時間委任律師)。改期要事先聯絡,不要直接不到。

筆錄寫錯了可以改嗎?

做完筆錄後會讓你閱覽,內容跟你說的不一致時,可以當場要求更正後再簽名。

律師陪同的費用怎麼算?

依案件情況與需要陪同的次數而定,諮詢時律師會說明委任範圍與費用。

還沒去之前,先跟律師談

預約諮詢,讓律師依你的情況說明怎麼準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