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師幫幫我|詐欺・人頭帳戶案件

收到詐欺通知書?應訊前,先把事情弄清楚

找工作、辦貸款,結果帳戶被拿去收詐騙的錢;或是帳戶突然被凍結、接到警察的電話。很慌是正常的。先弄懂你可能涉及什麼、接下來會發生什麼,再決定怎麼應對。

  • 由合作律師提供服務
  • 可陪同警詢與偵訊
  • 諮詢內容保密

收到通知書,先做這 3 件事

  1. 確認通知書是真的:自己查警察局或地檢署的電話回撥,不要打通知書上留的號碼
  2. 對話紀錄、匯款資料原樣保留,不要刪改,也不要跟對方「對口供」
  3. 先跟律師談過再去;需要的話,律師可以陪你到場

案件流程

收到通知書之後,案件大致會這樣走

收到通知書之後,案件大致會這樣走的示意圖:收到通知、警詢做筆錄、檢察官偵訊、偵查結果、審判
  1. 第 1 步

    收到通知書或電話

    警察通知你到案說明。先確認是哪個單位、什麼案由、哪一天;需要時間找律師,可以跟承辦員警協調日期。

  2. 第 2 步

    警詢做筆錄

    你有權保持緘默、選任辯護人、請求調查有利的證據(刑事訴訟法第 95 條);律師可以在場並陳述意見(第 245 條)。

  3. 第 3 步

    移送地檢署,檢察官偵訊

    檢察官會再訊問,調查金流與對話紀錄,判斷你當時是否知情。

  4. 第 4 步

    偵查結果

    可能是不起訴、緩起訴或起訴。只提供帳戶、又沒有刑事責任時,也可能由警察機關裁處告誡(洗錢防制法第 22 條)。

  5. 第 5 步

    審判

    起訴後由法院審理,仍有機會爭取緩刑或減輕其刑;是否與被害人和解,會影響量刑。

實際流程依個案而定,上面是常見的順序。

律師能做什麼

應訊之前,律師可以先幫你做這些事

很多人第一次去警局,是一個人、什麼都沒準備,緊張到前後說法不一致。筆錄一旦做了,就會一路跟著案件走。

應訊前先跟律師談,把經過與證據整理清楚,你會比較知道自己該說什麼、可以不說什麼。

  • 聽你完整說明經過,判斷你可能被認定的角色
  • 整理對你有利的證據:求職或貸款的對話、轉帳紀錄、報案紀錄
  • 陪同警詢與偵訊,必要時陳述意見
  • 評估和解的時機與方式

現在就可以做的事

收到通知書後,先做這五件事

  • 保留所有對話紀錄(LINE、Telegram、簡訊),一則都不要刪
  • 寫下你交出帳戶、提款卡或密碼的時間、對象,以及對方當時怎麼說
  • 如果你是被騙交出帳戶的,可以先到警察局報案,留下報案紀錄
  • 停止和對方聯絡,不要再幫對方轉帳、領錢或收包裹
  • 記下通知書上的案號、承辦單位、承辦人與日期

常見問題

詐欺案件被告最常問的問題

只是把帳戶借給別人,也會被告嗎?

可能。交付帳戶給他人使用,依情況可能涉及幫助詐欺、幫助洗錢,或洗錢防制法第 22 條的「無正當理由交付帳戶」。是否成立,要看你當時是否知情、有沒有收到報酬、交付了幾個帳戶等。

初犯會不會被關?

沒有一定的答案。檢察官與法官會看你是否知情、情節輕重、有沒有拿報酬、是否與被害人和解。單純提供帳戶的初犯,若能說明當時的情況、與被害人和解,有機會爭取緩起訴或緩刑,但每個案子不同,不能一概而論。

去警局做筆錄,可以帶律師嗎?

可以。辯護人得於警察或檢察官訊問時在場並陳述意見(刑事訴訟法第 245 條)。需要時間委任律師,可以跟承辦員警協調日期。

帳戶被列警示,多久會解除?

依現行規定,警示期限自通報時起算 2 年,期滿自動失效;有必要時,原通報機關可以再延長一次、最多 1 年。想提早處理,先確認是哪個單位通報、案號是什麼。

被害人要求賠償,我該賠嗎?

被害人的損失是真的,和解通常對案件有幫助,也是對被害人負責。但詐欺不是告訴乃論,和解不會讓案件自動結束;金額、付款方式與條件都要寫清楚。

應訊前,先跟律師談一次

把通知書、對話紀錄與匯款資料帶來,律師會說明你的處境與怎麼準備。